时间: 2024-08-09 02:24:16 | 作者: leyu娱乐登陆
)近来,桂阳法院依法审结了一同不合法猎捕、杀戮宝贵、濒危野生动物刑事顺便民事公益诉讼案,以不合法猎捕宝贵、濒危野生动物罪对被告人赵某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,缓刑一年,并处罚金五千元;以不合法杀戮宝贵、濒危野生动物罪对被告人袁某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,缓刑一年六个月,并处罚金五千元;一起判处被告人赵某、袁某补偿国家野生动物资源损失费五千元,上缴国库;扣押的野生动物和弹药予以没收,由扣押机关依法处理。
法院经审理查明,2020年2月5日上午,被告人赵某在郴州市北湖区A镇B村某山场挖草药,回家途中,在该山场半山腰处发现一只被绳子套住了脚的“野鸡”活体,赵某便捕捉该“野鸡”,并用树藤捆住脚带回家中,放置在家中客厅地面上。当日下午15时许,被告人袁某(赵某妻子)回到家中,在客厅看到该只“野鸡”,便将该“野鸡”提至杂房内,用手将“野鸡”掐死,并拔掉“野鸡”身上的悉数茸毛,后赵某的儿子赵某成将这只拔了茸毛的“野鸡”送给了其岳父彭某阳。
2020年2月12日,桂阳县森林公安局民警在彭某阳家的冰箱中搜查出该“野鸡”的尸身碎块。经判定:涉鉴物种名称为白鹇,是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,经济价值为人民币5000元。湖南省桂阳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刑事顺便民事公益诉讼。另查明,审理过程中,被告人赵某、袁某家族代为交纳附民公益诉讼补偿款5000元,并别离预交纳罚金5000元。2020年2月13日,桂阳县森林公安局民警从赵某处扣押一袋鸟类尸身碎块;2020年2月17日,民警从赵某处扣押赵某持有的弹药一颗。
法院以为,被告人赵某、袁某的行为破坏了野生动物资源,损害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,应当承当刑事顺便民事补偿相应的职责。鉴于被告人赵某、袁某均具有自首情节,且自愿认罪认罚,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定。